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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菲曾記得多年前風塵僕僕出差到雲林,因為鄉鎮住宿選擇有限,只好就近找一家汽車旅館作為過夜之處。之所以說「只好」,是因為加菲向來認為汽車旅館的規格,是用以撲倒對方、以遂行動物學、人體力學之非理性舉動最佳場合,這在隔日清晨七點多,我在大門口看到一對穿著農夫裝扮與茶婦模樣、年齡六十歲起跳的阿公阿嬤相約靦腆進門獲得最好的驗證。姑且不論述阿公阿嬤是否也需要偷情追求刺激這回事,過去住宿的功能性都極其強烈:洽公的住商旅、交往一陣或是有家庭小孩住民宿、乾柴烈火或小三帶著走的直奔摩鐵,一切都這麼直接而順理成章,但這幾年,住宿的定義與模式悄悄轉變,最大特色便是從功能性便從觀光性,白話點說,就是旅店本身就是值得一窺究竟的有趣景點,就像是,嗯,氣氛年輕活潑、活像個賀爾蒙旺盛的英迪格酒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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